亮剑2020 向警方撒谎是不可接受的!运河公安分局查处一起假案——,亮剑lhi
分类:教育资讯日期:2024-04-19 10:00:44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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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亮剑2020
深夜被拘禁,被陌生男子限制自由、受伤……但警方展开调查时,报案人翻转了180,改口称“这是家庭纠纷”。 这种自导自演的“戏精”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近日,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西环中队瞒报案件。
2020年6月19日1时30分许,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西环中队接到大员姜某的电话报警。 2020年6月18日15时至17时,姜某在沧州市颐和国际a座603室被两名陌生男子和前妻带上越野车,抢走姜某财物,前妻被姜某右肩和左臂咬伤,带着手上的戒指、手表和车钥匙根据报案人的陈述,办案警察迅速展开调查,要求报案人前往分局进一步了解情况。
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2020年7月9日报案人姜某来到分局反映情况,推翻了上期报案内容,称2020年6月8日前妻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也没有抢戒指、手表或车钥匙。 只是,与前妻离婚后,由于经济上的问题,前妻所持有的戒指、手表、车都是在两人结婚期间由前妻出资购买的。 不愿意将这些物品交给前妻的姜某谎称被他人限制和剥夺了人身自由和财物,并向警方报案。 此外,据说自己的咬痕和手臂伤口是事发两三天前在采油三厂与前妻吵架时发生的。
但是,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也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姜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二百元。
法律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60条:
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行政执法机关依法隐匿、转移、变卖或者损毁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件,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隐匿、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依法取缔、剥夺政治权利或者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危险情况、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威胁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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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谎言不仅仅是违法行为
也是对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
大家不能恶意无故占有它。
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地使用110!
绝对不能报警,不能编造案件!
来源: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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