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海省公安机关招警,青海省公安厅招录警察

分类:教育资讯日期:2024-12-15 22:01:58人气:


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人民警察考录公告点击下方文字查看职务表2021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录人民警察职务计划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相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2020青海省公安机关招警,青海省公安厅招录警察

(一)报考人数。 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水平人民警察163名。 具体职位记录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查询。

(二)合格手续。 考试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审查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考范围。 除注明全国考录职位外,其他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青海户籍人员的考录。 符合(报考 )条件的退役士兵,具有青海户籍或者在青海服役过。

(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岁以上、30岁以下( 1990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出生),其中2021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人员年龄35岁以下) 1985年3月5日以后放宽

3 .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称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模拟报考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满足8.《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请到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机关)职员不得(报考 )。

报考人员不可报考录用后存在回避关系的报考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发现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不满五年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 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23:30。 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00—16:00。报考人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详细阅读网上注册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注册。 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注册报名,应当通过网络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 人均报考1个职位。

除学历、学位及职称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项期限为本次报名首日。 不符合条件的就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制作的全过程,在任一阶段发现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应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资料请与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 (010-330 ) 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要求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

笔试结束后,即将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报考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军人)、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明及)报考职务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未按期取得职称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提交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公安专业知识。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分数分别为120分,公安专业知识分数为100分。 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留两位小数。 笔试缺席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这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考试成绩之和申论与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政策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21年3月27日:

行政职业能力考试9:00—11:00

关于申14:00-16:30

2021年3月28日:

公安专业知识9:00—11:00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证为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报考自治州州级机关工作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自治州所属6个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环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

2 .父母现有在6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6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个自治州级机关工作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 未满3年10年加1分,未满10年20年加2分,满20年以上加3分。报考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 未满3年5年得1分,未满5年10年得2分,未满10年15年得3分,未满15年20年得4分,未满20年以上得5分。

3.报考合格考生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 .退役军人不报考指使退役军人考录职务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在本省基层组织工作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 )有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四类人员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和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成绩、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申论》 的相关规定一致。

(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专业和学历。本《申论》 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本《申论》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

考录工作咨询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21年3月4日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编辑:海龙

以上是职考小小整理的2020青海省公安机关招警,2022选调人民警察公告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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